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
新建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張家口精睿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 錄
4.2 審批部門審批意見 18
前 言
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新建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張家口市行政審批局于2019年8月5日出具審批意見,同意“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新建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建設。本項目位于張家口市察北管理區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增1臺15t/h的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建設在廠區內現有鍋爐房內實施。項目總投資5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萬元。目前燃氣鍋爐已整體建成并投入試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82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管理辦法》(國家環??偩值?3號令)、《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環??偩汁h發[2000]38號)的有關規定,參照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和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有關要求。2019年10月,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委托張家口博浩威特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為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進行了驗收監測工作,并出具了檢測報告。
2019年10月,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按照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及相關法規要求結合現場調查情況和檢測報告按照要求編制完成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為自主驗收提供科學依據。
1.1 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7)《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9)《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 2.1-2016);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18);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HJ/T 2.3-2018);
(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
(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 2.4-2009);
(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 19-2011);
(7)《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8)《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9)《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
(10)《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11)《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12)《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13)《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14)《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15)《關于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環境保護部);
(16)《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環境保護部);
(17)《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
1.3 工程技術文件及批復文件
(1)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新建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張家口正德地質勘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2019年7月);
(2)張家口市行政審批局關于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新建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張行審立字【2019】922號;
(3)環保設計資料、工程竣工資料等其它相關資料;
(4)本項目驗收監測數據報告。
2 工程概況
表2-1 項目基本情況
新建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 | |||
建設單位 | 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王登社 | 聯系人 | 李強 |
通信地址 | 河北省張家口市察北管理區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 | ||
聯系電話 | 13434561368 | 郵編 | 076250 |
項目性質 | 新建 | 行業類別 | 熱力生產及供應 |
建設地點 | 河北省張家口市察北管理區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鍋爐房 | ||
占地面積 (平方米) | / | 經緯度 | 東經:114°56′19.086″ 北緯:41°25′6.6432″ |
開工時間 | 2019年9月 | 試運行時間 | 2019年10月 |
2.1.2 地理位置及周邊情況
項目位于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廠區內。廠址中心地理坐標:E114°56′19.086″,N41°25′6.6432″。廠區東側、北側為鄉村道路,西側為林地,南側為張家口雪川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東距察北管理區黃山管理處約860m。本項目地理位置見附圖1,平面布置圖見附圖2,周邊關系見附圖3。
2.2 建設內容
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和相關情況見表2-2
表2-2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和相關情況一覽表
項目名稱 | 建(構)筑物名稱 | 建設內容 | 依托關系 | |
主體 工程 | 鍋爐房 | 于現有鍋爐房新建1臺天然氣鍋爐(15t/h), | 鍋爐房依托現有,對其進行改造 | |
輔助 工程 | 軟水制備系統 | - | 依托生產車間軟水制備系統 | |
循環水泵 | - | 依托現有循環水泵房 | ||
煙囪 | 新建20m高煙囪1根 | 新建 | ||
附屬設備 | 用于天然氣氣化,主要設備為氣化調壓撬1套、LNG增壓撬1臺、15m3低溫液體儲罐1臺、BOG加熱器1臺 | 新建 | ||
公用 工程 | 供電 | 依托現有鍋爐房配電室 | ||
供氣 | 本項目氣源主要為天然氣。天然氣由張家口綠能天然氣銷售有限公司供給,年耗氣量為824萬m3,供氣方式為點供。 | |||
給排水 系統 | 給水 | 依托廠區現有給水管網 | ||
排水 | 依托廠區現有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察北管理區飛躍城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行深度處理 | |||
環保工程 | 廢氣處理 系統 | 采用清潔能源天然氣,燃燒廢氣經20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 | ||
廢水處理 系統 | 依托廠區現有污水處理站 | |||
固廢暫存地 | 依托現有的危險廢物暫存間,暫存廢棄離子交換樹脂; 危廢交由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進行處置 |
2.2.2 主要設備及設施
本項目主要設備見表2-3
表2-3 主要設備及設施一覽表
名稱 | 單位 | 型號 | 新增/現有 | |
1 | 鍋爐 | 臺/套 | 1臺SZS15-2.5-Q天然氣鍋爐 | 新增 |
2 | 供熱管網及循環泵 | 套 | / | 依托現有 |
3 | 蒸汽外供設施 | 套 | / | |
4 | 軟水制備系統 | 臺/套 | 軟水制備方式:陽離子交換法,離子交換樹脂采用動態順流再生 | 依托現有 |
5 | 氣化調壓撬 | 臺/套 | 1套 YHT-5000 | 新增 |
6 | LNG增壓撬 | 臺/套 | 1臺 YLZ-500 | 新增 |
7 | 15m3低溫液體儲罐 | 個 | 1個 | 新增 |
8 | BOG加熱器 | 臺 | 1臺 YDBZ-100 | 新增 |
2.3工程變更情況
根據實地調查,本工程無變更情況。
2.4 工藝流程
營運期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見圖一。
圖1 營運期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
生產工藝說明:
本項目新上1臺15t/h天然氣鍋爐。燃氣鍋爐運行過程中可分為以下幾個系統:
①氣源供應系統
天然氣來源于張家口綠能天然氣銷售有限公司供應,供氣方式為點供。液態天然氣由銷售公司運至公司,經氣化后用于生產。
②軟水供應系統
鍋爐運行過程中用水均為廠區軟水制備系統提供。軟水制備系統制備的軟水通過現有項目管道供給鍋爐使用。
軟水制備系統沖洗及樹脂再生過程中會產生含鹽量較高的廢水,廢水經現有項目管網排入現有廠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③鍋爐燃燒系統
本項目新上1臺15t/h天然氣鍋爐,鍋爐本體用天然氣進行燃燒。
鍋爐節能器和冷凝器通過二級煙氣余熱回收來最大合理的回收煙氣余熱,第一級節能器用于加熱鍋爐補水,直接將煙氣余熱帶回鍋爐;第二級冷凝器用于加熱常溫軟化水。經過二級煙氣余熱利用后,煙氣溫度約90℃,煙氣最后由20m高排氣筒排放。
④供熱和供暖系統
新上天然氣鍋爐利用原有項目的供熱設施。供熱設施為廠區生產系統提供蒸汽,軟水制備系統定期對廠區供暖管網進行補水。
2.5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本項目設值班人員7人,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時。用人為現有項目燃煤鍋爐已配備人員,不新增勞動定員。
2.6 公用工程
2.6.1 給排水
①給水
本項目用水來源于廠區內現有水井,供水依托現有廠區內供水管網。
項目用水主要為新建天然氣鍋爐用水。新建天然氣鍋爐用水由廠區現有軟水制備系統提供。
項目新建天然氣鍋爐生產蒸汽所需軟水用量為9.4m3/d。
項目軟水具有一定的制備率,軟水制備率約為90%,項目天然氣鍋爐軟水制備系統需新水用量為10.45m3/d。
②排水
本項目排水主要包括軟水制備系統運行過程產生的沖洗廢水、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和鍋爐排污水。
軟水制備系統排水主要為制備過程中產生的沖洗廢水、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項目1臺天氣鍋爐排放量為1.05m3/d。
鍋爐使用過程中需要定期排掉沉積水,其中天然氣鍋爐排污水排放量為0.94m3/d。
由以上可知,本項目新鮮用水量為10.45m3/d,廢水產生量為1.99 m3/d。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同時達到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標準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察北管理區飛躍城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行深度處理。本項目燃氣鍋爐水平衡見表5。
表5 新建燃氣鍋爐項目水平衡表(單位:m3/d)
名稱 | 總用水 | 新鮮水 | 損耗量 | 循環量 | 廢水量 |
水軟化站用水 | 10.45 | 10.45 | 0 | 0 | 1.05 |
鍋爐 | 用軟化水9.4 | 0 | 8.46 | 0 | 0.94 |
合計 | 10.45 | 10.45 | 8.46 | 0 | 1.99 |
本項目水平衡圖如下所示:
圖2 項目水平衡圖(單位m3/d)
2.6.2供電
項目用電依托現有鍋爐房配電室。
本項目冬季采用天然氣鍋爐設備取暖。
2.7 環評審批情況
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委托張家口正德地質勘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編制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新建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該項目環評報告于2019年8月5日通過張家口市行政審批局審批,審批文號為:張行審立字【2019】922號。
2.8 項目投資
項目總投資為5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萬元,占總投資的4%。
2.9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情況
本項目環評及批復階段要求建設內容“三同時”情況落實見表2-6。
污染物 | 環保措施名稱及治理內容 | 驗收指標 | 驗收標準 | 落實情況 | ||
廢氣 | 1臺15t/h天然氣鍋爐 | 顆粒物 | 低氮燃燒+20m排氣筒 | ≤5mg/m3 | 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和冀氣領辦【2018】177號文件要求;同時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排氣筒高度不低于8m的要求 | 已落實 |
SO2 | ≤10mg/m3 | |||||
NOX | ≤30mg/m3 | |||||
廢水 | 軟水制備系統清洗、再生廢水,鍋爐排污水 | 氨氮、COD | 排入現有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 | / | 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同時滿足察北管理區污飛躍城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 | 已落實 |
噪聲 | 燃燒器、水泵、配套設備等設備噪聲 | 噪聲 | 將燃燒器、水泵等均布置在生產車間內,并進行基礎減振。配套設備選用低噪設備并進行基礎減震 | 廠界執行:晝間≤60dB(A) 夜間≤50dB(A)。 | 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 已落實 |
固廢 | 軟水制備 系統 | 廢樹脂 | 貯存在現有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 合理處置 | 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中的內容要求。 | 已落實 |
2.10驗收范圍及內容
本項目位于張家口市察北管理區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鍋爐房,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增1臺15t/h的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總投資5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萬元。
(1)廢氣
本項目1臺15t/h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經由20m高排氣筒外排,外排廢氣中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能夠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和冀氣領辦【2018】177號文件要求:顆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不新增用人。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鍋爐排污水和軟水制備系統清洗廢水、再生廢水。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后廢水可以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同時滿足察北管理區飛躍城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最終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3)噪聲
項目各產噪設備經減震、隔聲等措施,再經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項目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主要是軟化水系統定期更換的離子交換樹脂,根據生產情況,約 2~3 年更換一次,每次產生量約 0.002t/ 次,暫存在廠區內危廢間,交由資質單位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5)工程環評及環評批復落實情況、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環保機構及規章制度建設情況等,為本工程驗收報告的檢查內容。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項目為鍋爐煤改氣項目,對現有燃煤鍋爐進行拆除,并新上兩臺天然氣鍋爐及配套設施,無土建工程,施工期影響主要為安裝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及固廢。本次鍋爐安裝均在室內進行,且安裝工期較短,產生的噪聲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較大的影響。安裝過程中產生的固廢全部集中收集后外售。綜上所述,本項目施工期工程量較小,工期較短,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較大影響。
3.2 運營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廢氣
本項目1臺15t/h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經由20m高排氣筒外排,外排廢氣中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能夠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和冀氣領辦【2018】177號文件要求:顆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不新增用人。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鍋爐排污水和軟水制備系統清洗廢水、再生廢水。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后廢水可以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同時滿足察北管理區飛躍城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最終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3)噪聲
項目各產噪設備經減震、隔聲等措施,再經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項目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是軟化水系統定期更換的離子交換樹脂,根據生產情況,約 2~3 年更換一次,每次產生量約 0.002t/ 次,暫存在廠區內危廢間,交由資質單位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4 環評主要結論及環評批復要求
4.1 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的主要結論及建議
1、結論
1.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新建燃氣鍋爐項目及附屬設備項目。
建設單位: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
項目總投資和環保投資:總投資 57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23 萬元,占總投資的4.04%。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生產車間實行四班三運轉,每班 8 小時,
年工作時間300 天。
1.2項目產業政策的符合性和選址合理性結論
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允許類。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本項目在現有項目廠區內進行建設,不新增用地。項目所在區域不屬于生態敏感區與脆弱區,評價區域內無重點文物、自然保護區、珍稀動植物資源、重要水源保護區等重點保護區域。項目建設符合“三線一單”要求,本項目選址合理。
1.3 營運期環境治理措施及影響分析結論
(1)廢氣
本項目1臺15t/h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經由20m高排氣筒外排,外排廢氣中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能夠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和冀氣領辦【2018】177號文件要求:顆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不新增用人。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鍋爐排污水和軟水制備系統清洗廢水、再生廢水。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后廢水可以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同時滿足察北管理區飛躍城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最終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3)噪聲
項目各產噪設備經減震、隔聲等措施,再經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項目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
固體廢物主要是軟化水系統定期更換的離子交換樹脂,根據生產情況,約 2~3 年更換一次,每次產生量約 0.002t/ 次,暫存在廠區內危廢間,交由資質單位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5)環境風險分析
本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對生產過程進行嚴格監控和管理,認真落實本次評價所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以及做好風險應急預案之后,本項目環境風險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
(6)總量控制結論
根據環境保護部印發的《關于印發<“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指南>的通知》(環辦[2010]97 號)中提出的總量控制因子和根據《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優化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環總[2014]283號),本項目應依照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定總量。結合擬建工程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和項目自身外排污染物特征,評價最終確定確定以下污染物為擬建工程的總量控制因子。廢氣:SO2 、NOX ;廢水:COD、氨氮;
雪川公司于2019年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并于6月11日取得排污許可證(證號:911307000509922123001W),排污許可總量為SO2:2.693t/a;NOx:8.078t/a;COD:92.865t/a;NH3-N:8.126t/a。
本項目核算新增大氣污染物總量為:SO2:0.826t/a;NOx:2.478t/a;煙塵0.413t/a;新增水污染物總量為:COD 0.239t/a、NH3-N 0.021t/a。實際排放總量為:SO2:0.248t/a;NOx:1.736t/a。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1.4 項目可行性結論
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要求;項目建設符合清潔生產要求;項目建設過程在滿足環評提出各項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礎上,污染物能夠做到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環保措施可行。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認為,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2、對策與建議
為確保本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控制在環境允許的范圍內,建設單位應切實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強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項環保規章制度,確保各種污染物達標排放。
(2)切實落實鍋爐房噪聲治理措施。加強對產噪設備的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轉。
(3)制定風險事故應急預案,當出現風險事故時,要采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4)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管理范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與生產設施同時檢修、同時運行。
(5)嚴格落實環?!叭瑫r”制度,加強與環境保護部門的聯系。
4.2 審批部門審批意見
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所提交《新建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收悉,環境影響報吿表結論與意見及張家口市察北管理區行政審批局出具的預審意見,現批復意見如下:
一、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擬建設的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位于張家口市察北管理區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院內,原鍋爐房內,不新增占地。項目總投資5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萬元,該項目利用原有鍋爐房,新建 1臺15t/h天然氣鍋爐及配套設施。其他生產規模、生產工藝、配套設施及治污設施均不發生變化。
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及措施,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穩定排放的前提下,該項目對環境不利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的緩解和控制,我局原則性同意你公司按照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地點、性質、規模、釆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項目建設。本報告表及批復可作為該項目建設和環境管理以及驗收的依據。
1、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和安排施工時間,設備選型采用低噪設備,對產生的揚塵須釆取定期灑水、及時清理場地、土石料堆加蓋篷布等措施減輕揚塵污染,確保施工期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新建燃氣鍋爐須加裝低氮燃燒裝置,煙氣經處理后通過20米高的煙囪排放,排放濃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制要求及《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氣領辦(2018) 177號)文件要求。
3、生產設備須釆用低噪聲設備和隔音、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2類標準要求。
4、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環評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風險事故情況下的環境安全。
5、項目未發生變化的生產規模、生產工藝、配套設施及治污設施均須遵照原環評報告及批復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管理制度。如項目性質、規模、選址或者防止生態破壞、防止污染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應當在調整前重新報批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你公司接到本項目環評文件批復后,應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送至相關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并按規定接受屬地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4.3 審批意見落實情況
表4-1 環評審批意見落實情況
序號 | 審批意見內容 | 落實情況 |
1 | 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擬建設的天然氣鍋爐及附屬設備項目位于張家口市察北管理區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院內,原鍋爐房內,不新增占地。項目總投資5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萬元,該項目利用原有鍋爐房,新建 1臺15t/h天然氣鍋爐及配套設施。其他生產規模、生產工藝、配套設施及治污設施均不發生變化。 | 已落實
|
2 | 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和安排施工時間,設備選型采用低噪設備,對產生的揚塵須釆取定期灑水、及時清理場地、土石料堆加蓋篷布等措施減輕揚塵污染,確保施工期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 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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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建燃氣鍋爐須加裝低氮燃燒裝置,煙氣經處理后通過20米高的煙囪排放,排放濃度須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制要求及《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氣領辦(2018) 177號)文件要求。 | 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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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產設備須釆用低噪聲設備和隔音、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2類標準要求。 | 已落實 |
5 | 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環評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風險事故情況下的環境安全。 | 已落實 |
6 | 項目未發生變化的生產規模、生產工藝、配套設施及治污設施均須遵照原環評報告及批復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 已落實 |
5、評價適用標準
環 境 質 量 標 準 | (1)項目所在區域屬于二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SO2、NO2、PM10、PM2.5、TSP、CO、O3等常規因子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及2018年修改單。
(2)《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區標準,2類即晝間晝間60dB(A),夜間50dB(A);
(3)《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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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 (1)大氣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期顆粒物排放執行《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13/2934-2019); 施工場地的揚塵在線監測系統的建設和運營管理執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及運行技術規范》(DB13/T2935-2019)相關要求。 表9 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運營期: 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和排氣筒高度不低于8m的要求。同時滿足冀氣領辦【2018】177號文件要求(顆粒物 5mg/m3;SO2 10mg/m3;NOX 30mg/m3)要求。 (2)廢水:廢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同時滿足察北管理區飛躍城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 表10 廢水總排口執行標準
(3)噪聲: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 (4)固廢: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的相關規定中相關要求。危險廢物處置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中的內容。 | |||||||||||||||||||||||||||||||||||||||||||||||||||||||||||||
總 量 控 制 標 準 | 根據環境保護部印發的《關于印發<“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 指南>的通知》(環辦[2010]97 號)中提出的總量控制因子和根據《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優化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環總[2014]283號),本項目應依照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定總量。結合擬建工程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和項目自身外排污染物特征,評價最終確定確定以下污染物為擬建工程的總量控制因子。廢氣:SO2 、NOX ;廢水:COD、氨氮; 項目不新增人員,產生的廢水主要為鍋爐排污廢水和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資料,本項目新增鍋爐廢水排放量約 0.94m3/d,鈉離子交換器廢水排放量 1.05m3/d,新增污水排放總量約 1.99m3/d(597 m3/a)。 項目天然氣煙氣量采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鍋爐》(HJ953-2018)中的經驗公式估算法進行計算。項目年用天然氣824萬m3/a,經計算煙氣排放量為8264.845萬m3/a。 表11 總量建議值計算表
綜上,本項目核算新增大氣污染物總量為:SO2:0.826t/a;NOx:2.478t/a;煙塵0.413t/a;新增水污染物總量為:COD 0.239t/a、NH3 -N 0.021t/a。建議以上述增量指標作為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總量控制指標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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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質量保障措施和檢測分析方法
張家口博浩威特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對該公司進行了竣工驗收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6.1 質量保障體系
(1)嚴格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有關環境檢測質量保證的要求進行樣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進行質量控制。
(2)參加本項目檢測人員均持證上崗,檢測儀器均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廢氣采樣前對儀器流量計進行校準,并檢查氣密性;采樣和分析過程嚴格按照GB16297-1996和《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進行。
(4)聲級計測量前后均經標準聲源校準且合格,測試時無雨雪,無雷電,風速小于5.0m/s。
6.2 檢測分析方法
6.2.1 檢測點位、項目及頻次
1、水質檢測
表6-1 水質檢測項目、分析方法及儀器設備表
序號 | 監測項目 | 分析方法及依據 | 方法檢出限 | 儀器設備名稱 | 編號 |
1 | PH值 | 《水質PH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GB6920-1986 | 0.01(無量綱) | PHS-3C酸度計 | BTYQ-013 |
2 | CODcr |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重鉻酸鉀法》HJ828-2017 | 4mg/L | 酸式滴定管 | / |
SXJ-01 COD智能消解儀 | BTYQ-028 | ||||
3 | 氨氮 |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0.025mg/L | 722可見分光光度計 | BTYQ-027 |
4 | SS |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GB 11901-1989 | 4mg/L | AUY220電子天平 | BTYQ-009 |
101-OA 電熱鼓風干燥箱 | BTYQ-012 | ||||
5 | BOD5 |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HJ 505-2009 | 0.5mg/L | 滴定管 | / |
HWS-70B恒溫恒濕培養箱 | BTYQ-040 |
2、有組織廢氣檢測
表6-2 有組織廢氣檢測分析方法及儀器設備表
序號 | 檢測項目 | 分析方法及依據 | 儀器型號 | 檢出限 |
1 | SO2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HJ57-2017 | 3012H自動煙塵氣測試儀BTYQ-065 | 3mg/m3 |
2 | NOX |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HJ693-2014 | 3mg/m3 | |
3 | 顆粒物 | 《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HJ836-2017 | 自動煙塵煙氣測試儀GH-60E 恒溫恒濕稱重系統 HWHS-40E 電子天平 PT-104/35S | -- |
3、噪聲檢測
表6-3 噪聲檢測點位、項目及頻次
序號 | 檢測項目 | 分析方法及依據 | 儀器型號 | 儀器編號 |
1 | 廠界噪聲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2348-2008) | 聲級計AWA5680 | BTYQ-119 |
生校準器AWA6221A | BTYQ-052 | |||
風速儀DT-620 | BTYQ-120 |